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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0章 杀戮开始


这又不是法庭上的审判,还需要讲什么证据,战场上,我想杀谁就杀谁,之所以过来说一声,只是为了给血手小队其他队员一个解释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怀疑你想杀我,所以先杀了你,这就是理由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,这样的杀人理由在佣兵界并不少见,即便误会了别人,杀错了人,也比被别人干掉好得多。

        杨霄跨前一步,距离班森不到一米,对他说:“拔枪吧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等一下!”

        血手队长正要劝说,杨霄已经刷的一下抽出了手枪。

        班森当然不想在这里跟杨霄拼命,但已经身不由己,只能随着对方的动作,触电般拔出了手枪。

        同时,两人的左手朝对方的手枪抓去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么近的距离,谁能抓到对方的枪,而自己的不被抓到,那就赢定了,生死只在一秒之间。

        啪!

        杨霄左手抓住了班森的手枪枪筒,用力向外一掰,使得枪口无法冲向自己,甚至无法扣动扳机。

        班森的力量肯定不能与他抗衡,只能以最快的速度抓向他的枪筒。

        杨霄的右手刷刷舞了个花,班森就抓空了,接着,被杨霄用枪口顶住了太阳穴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人距离太近,枪口从正面顶住额头都做不到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别开枪!”

        血手队长心中一宽,夜魔没有立即开枪,那就说明,还是有点希望把班森救下来的。

        班森真的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狙击手,很值得好好培养,只是太年轻,性格上也有点问题,但这些都是可以慢慢改,慢慢成熟的。

        班森整个人僵住了,冰冷的枪口就抵在太阳穴上,这才真正意识到,死亡竟然如此之近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好!”

        杨霄转回头朝血手队长笑了笑,手枪往后一甩,空出来的右手一把掐住了班森的脖子。

        不开就不开,因为……那会溅我一脸血。

        咔嚓!

        手腕一转,班森颈骨折断,整个人瘫软下来,脸上凝固着难以置信地一副表情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这就死了?

        一个人,几分钟之前还想象不到自己会死,然后,就这么突然的死掉了,只能说,生命就是这么脆弱,尤其在夜魔的双手之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出去转转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杨霄把班森的尸体随手一扔,朝着营地之外的黑暗走去,不会再给血手小队任何解释。

        麻痹的用枪瞄我,我不杀他,难道还要供着他,宠着他?

        “唉!”

        血手队长摇头叹息,却不能指责杨霄任何话。

        其他佣兵也觉得,班森纯属是自己作死,你特马偷偷用狙击枪瞄着夜魔,瞄就瞄吧,还让他感知到了危险,明摆着当时你起了杀心,随时有可能勾动扳机……

        战场上,敌人的子弹不可怕,来自队友的黑枪那才让人防不胜防,换成我,我也会把这种隐患尽可能排除掉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的天!”

        慕家姐妹远远看到了这场经过,但委实没有想到,杨霄说杀就杀,真的把他杀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本以为,会给血手小队一个面子,留他一命,最多也就是揍他一顿,再把他绑起来什么的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嘎巴一下就死了?

        慕蓝珊问乔安娜:“他没死,只是晕了对不对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他死了,只是还没死透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乔安娜轻声回道:“我认为,临死前,他一定在后悔,白天哪会儿不应该犹豫,应该直接对夜魔开枪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太可怕了!”

        姐妹仨有点无法接受,刚刚还活蹦乱跳,还能讲话的大活人,在他手上嘎巴一下就成了死人。这往后,谁敢让他碰自己的脖子啊?我滴个天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其他佣兵都聚在一起,小声谈论着:“夜魔变得更强了,更凶了。大白鲨,你能单手扭断班森的脖子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大白鲨摇了摇头,单手扭断普通人的脖子不成问题,但班森能够加入血手小队,足以证明他是个非常优秀的战士,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都不可能那么脆弱。

        大白鲨蹲下去,捡起一根枯枝,攥在手里用大拇指一顶,咔嚓,树枝折断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对大家说:“咱们在他手里,就是这个。都长点脑子,别去挑衅他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废话!”

        有人回道:“他是老板,这次的委托能让咱们拿到不少佣金,为什么挑衅他?我不明白,班森是怎么想的,他的脑袋一定被驴踢过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大家在讨论的时候,当然也能想到,夜魔所说的出去转转,肯定去收割更多的生命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白天,杨霄的优势没那么大,很容易被远处的狙击手盯上,但到了夜里,那可就……

        杨霄背着四把枪,最长的是mk12轻狙步枪,背上挂着一把mp5冲锋枪,再就是两把手枪。

        除了飞刀,还配了一把相当厚重的军用砍刀,虽不长,但一厘米的厚度使得它重量惊人,一刀下去,绝对能把牛头剁掉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也就是杨霄这么变态的腕力,才可以轻松驾驭它。

        黑夜下的平原,在别人眼里漆黑一片,深不见底,但在杨霄眼里,却是一览无余,例如几千米之外,那几辆没开车灯的越野车在荒野中缓缓而行。

        是从艾鲁军那边开过来的,司机肯定佩戴了夜视仪,才可以不开灯驾车,估计是艾鲁军的特种小队,想要渗透到金矿镇那边,在镇子里制造混乱,扰乱镇守军的军心。

        镇子里留了一百多镇守军,但都是老弱病残,又分散于几个岗哨,肯定对付不了十几人的特种小队。

        杨霄答应过埃森特,夜里面,帮他照看好金矿镇,毕竟他的老婆孩子都在那里。

        老婆可以不爱,对儿子,他还是相当在意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杨霄加快速度,提前跑到一个最适合拦截的位置,等到第一辆车接近到四百米的距离,砰的一枪,带有消音器的mk12开火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步枪装上消音器动静还是很大的,但杨霄不在乎枪声,只是为了减弱枪口的火焰,尽量不暴露自己的位置。

        啪!

        风挡玻璃破碎,并不是防弹车,司机脑袋一仰,后脑勺炸开,喷了后面士兵一头一脸的脑浆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司机的双手随着惯性猛地一把方向,车子便歪到土沟里去了,后面三辆车立即停下,他们赶紧下车,找地方掩藏,免得在车里变成一个个活靶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嗖!

        第二枚子弹,把一个刚刚下车的特种队员的脖子撕开了一半,只剩前面的食管和气管连着一点皮肉,戴着头盔的脑袋挂在了胸前。

        夜晚降临,杀戮开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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